2025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二、录取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拟录取考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应在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毕业后调档)。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学校预计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更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