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管理
(一)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或田径锦标赛等)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三)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四)第一次填报我校的考生未被录取,若在第二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可使用第一次参加我校测试的成绩排序录取。第一次未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二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我校另行安排技能测试或适应性测试,对其他学校组织考生进行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不予以认可。
(五)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总成绩为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总分低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六)特殊专业录取:报考护理专业及护理相应方向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建议身高男性≥1.66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20%的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身体无残疾;身高、体重不在此区间内可能会影响考生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经学校公示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且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