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5年湖南单独招生计划分解表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二级学院 | 单招计划 | 学费 |
(元/年) | ||||
专业组一 |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学院 | 50 | 5060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水利工程学院 | 90 | 4600 |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水利工程学院 | 190 | 4600 | |
水政水资源管理 | 水利工程学院 | 40 | 4600 | |
智慧水利技术 | 水利工程学院 | 60 | 4600 | |
水土保持技术 | 水利工程学院 | 26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148 | 4600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30 | 4600 |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学院 | 120 | 5060 | |
测绘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148 | 46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38 | 4600 | |
专业组二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200 | 5060 |
供用电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100 | 5060 |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30 | 5060 | |
光伏工程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30 | 5060 | |
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30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90 | 4600 | |
专业组三 | 大数据与会计 | 经济管理学院 | 100 | 3500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60 | 35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经济管理学院 | 100 | 3850 | |
跨境电子商务 | 经济管理学院 | 100 | 3500 | |
专业组四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60 | 4600 |
大数据技术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100 | 506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30 | 46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60 | 4600 | |
单招总计划 | 2030 |
1.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0%。
2.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0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0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各专业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考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计划的10%。
3.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5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10%。
2.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特长生录取名单由校团委和基础课部根据录取规则提供。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考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计划的10%。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总成绩相同时,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则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依次排列,如文化素质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按职业技能成绩/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依次排列,如职业技能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退役军人考生加试体能测试。
第三十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需有有效成绩。
第三十一条 我校将通过招生网(http://www.hnslsdxy.com/zsw/)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录取分数低于转入专业录取分数线者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湘水学院教〔2024〕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退役军人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第三十四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