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单独招生计划 (普通类) | 春季高考 专业类别 | 单独招生计划 (退役军人类) | 综合评价 招生计划 | 年学费 (元) | 学制 (年) |
大数据与会计(三年均在泰安校区就读) | 100 | 财税 | 5520 | 3 | ||
电子商务(三年均在泰安校区就读) | 150 | 5520 | 3 | |||
旅游管理(三年均在泰安校区就读) | 100 | 旅游管理 | 10 | 5520 | 3 |
注:退役军人类录取后编入全日制班级学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院分招生类别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成绩、语文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英语写作单项成绩、语文写作单项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成绩、语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英语写作单项成绩、语文写作单项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普通类和退役军人类)与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
第十九条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